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為落實海洋資源保育,高雄市海洋局今年邁入執行籠具漁業管制第3年,日前邀集7個區漁會及海巡署召開宣導會議。海洋局長石慶豐表示,今年將擴大管制範圍至梓官區沿岸,並持續與海巡單位合作,於每年10月1日至隔年3月1日期間,針對茄萣、永安、彌陀、梓官及林園等海域執行聯合巡查,嚴格清除違規佈放籠具,以維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
海洋局石慶豐局長表示,該漁業資源保育政策已實施2年(今年邁入第3年),惟缺漏高市梓官區沿岸海域,因資源保育初具成效,高市梓官區漁民主動提案響應本府該政策,市府回應民意前於115年7月8日完成修正「禁止所有經營或兼營籠具漁業漁船於每10月1日起至隔年3月1日止,於彌陀、梓官、林園及永安公告漁場範圍內海域作業」並公告實施(即增列高市梓官區沿岸海域);另結合市府112年10月31日高市府海洋行字第11233151301號「禁止5噸以上經營或兼營籠具漁船於高雄市茄萣區沿岸海域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公告,總的規範每年10月1日起至隔年3月1日止,禁止所有經(兼)營籠具漁業漁船在高市茄萣、永安、彌陀、梓官、林園各地區公告沿岸海域範圍內進行籠具作業。
經過海洋局連續2年與海巡署結合海上執法查緝行動,使得水產資源得以喘息、繁殖、成長,因漁獲努力量的休整,致使漁獲產量變多、體型變大,獲漁民支持與讚賞。海洋局期藉加強籠具漁船作業應遵守規定宣導,後續海上聯合巡查行動,結合民間與官方的力量,保育高市沿近海漁業資源,資源生生不息,永續循環利用,漁民互惠共榮的願景。
(圖/高雄市海洋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