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郁婷/雲林報導
見證雲林設縣與警政變遷的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今(24)日舉行修復再利用工程開工典禮。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自籌4,650萬元推動修復,完工後將轉型為「雲林縣史館」,保存地方歷史記憶。
張麗善指出,該建築自民國39年完工,曾作為縣警察局及斗六分局使用,承載豐富的治理歷史。修復工程將秉持「修舊如舊、最少干預」原則,兼顧歷史風貌與建築安全,預計於117年2月完工。
未來雲林縣史館將展示縣政發展、地方文史及數位典藏,並結合《雲林縣志》編纂成果,提供研究與交流平台。縣府自108年起積極保存文化資產,目前已推動55件有形文化資產修復,展現深耕文化的決心。
▲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維持戰後初期中央突起、兩側對稱的紅磚建築特色,修復後將轉型為雲林縣史館,保存珍貴地方記憶。(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表示,本案將完整保存戰後官署建築特色、磚造結構與洗石子外牆等細節。完工後將串聯行啟紀念館、記者之家及雲中街警察宿舍群,建構斗六舊城文化網絡。
張麗善強調,未來將結合社區與文史工作者推動周邊空間活化,讓縣史館成為縣民認識家鄉的重要窗口。透過文化資產串聯,讓珍貴的歷史記憶走進生活,為雲林打造充滿文化底蘊的宜居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