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新北報導 為保育新北市蟳蟹資源,新北市自8月1日起至12月31日,禁止捕撈抱卵母蟹,並禁止漁船卸下或持有腹甲離身之蟳蟹,同時亦不得販售或以販售為目的而陳列抱卵母蟹,以促進海洋資源永續發展,新北市漁業處持續向漁民及業者宣導「捉大放小、不抓抱卵母蟹」保育觀念,違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以下罰鍰。 ▲8月1日至12月31日禁止捕撈抱卵母蟹。圖/新北市漁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