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新北報導 勞工局提醒,2月28日(星期五)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該日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應再補假1天,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作,應加倍發給一日工資,不得減損勞工法定休假權益。 ▲法定休假日。圖/新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