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提供 2月14日、21日為休息日,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如當日出勤在2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⅓倍,但出勤超過2小時者,則第3至8小時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⅔倍。 2月15日、22日為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經雇主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法定休假日出勤加班費計算方式。圖/新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