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符合環境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公告場所共有27家,為鼓勵公私場所自主管理室內空品,環境部擴大自主管理標章申請適用對象,在16類型公告場所中博物館、美術館、社福機構、金融機構、托嬰中心、親子館等